金融风险防范的3大具体措施
时间:2011-11-03 11:16:46
来源:莲山课件
金融创新在促进金融发展的同时,如果处理不当,也会加大金融风险,发生金融危机,甚至会对整个经济造成破坏性影响。据imf的统计,自1980年以来,130多个国家,几乎占imf成员国的3/4,经历了金融业的严重问题,发展中国家和市场经济国家都受到了影响。从英国巴林银行破产到美国长期资本管理公司的经营危机,从东南亚金融危机到拉美金融危机,都表明金融创新使得金融机构面临更多的风险,急需完善金融风险防范措施。
(一)进行制度创新,推动金融业发展。
由于规避管制和盈利动机,金融企业进行市场性的金融创新,在市场性创新的过程中,金融企业有倒闭乃至危及整个金融企业稳定发展的可能性,这就要求政府进行制度创新以配合市场性创新。
1、必须彻底进行银行体系的改革,银行现在不良资产比例很高,如果不解决可能会导致银行破产,或政府填补而造成很高的通货膨胀,两者都将使银行存款遭到巨大损失。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经过股份制改造,充实了资本金,降低了不良资产,并相继上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环境。其次,发展地区性的中小银行,我国现在每年农村和城市各新增八百万个劳动力,只有发展劳动力密集型的产业能解决他们的就业问题,而劳动密集型产业中的企业大多数是中小企业,只有地区性的中小银行,才能够给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
2、资本市场应该做到决大多数上市公司是盈利的,是能够分红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股票分红来获取收益,基金也可以帮助个人投资者选择比较好的上市公司,而不必靠坐庄、炒作来获利。
3、建立社会诚信和建立信用体系,当企业在短期内资金周转有困难的时候,可以用未来的收入做抵押来借钱,以渡过当前的困难关。银行也不用成为必须有抵押才贷款的当铺。
(二)完善和加强金融监管体系,构建符合国际惯例的监管模式,积极进行金融风险防范。监管当局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应积极支持和引导金融创新。
1、创新监管理念。监管当局应变合规性监管为合规性和风险监管并重,在鼓励法人内部风险监控的同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高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thldl.org.cn和化解水平。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的监管经验,积极构建市场化、国际化的金融监管模式。将金融监管的重心放在构建各金融机构规范经营、公平竞争、稳健发展的外部环境上来,更多地运用新的电子及通讯技术进行非现场的金融监管,对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备付金率、呆坏账比例等指标实行实时监控,以此来提高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快速反应能力。
2、注重监管的有效性。随着国有商业银行的不断创新和业务的国际化,监管当局必须从以监管信用风险为特征的传统监管方式转向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声誉风险等各种风险的全面风险监管。新巴塞尔协议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从信用风险管理转向逐步实施全面的风险管理,随着中国加入国际金融一体化步伐的加快,中国银行业必须考虑各种可能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风险,为未来银行经营环境留有足够的空间。
(三)对金融创新进行立法,为金融创新提供保驾护航功能。
一是通过立法保护金融创新者的利益。对金融创新产品,要有一定时间的收益保护期或应用专利保护期。二是规范创新规则。金融创新不是无序创新,而应在一定的规则内运行,要通过立法或管理条例等形式,规定各种创新、程序、保护期,使创新有规可循。在金融全球化的浪潮中,我国金融企业面对加入wto后激烈的市场竞争而不断创新的金融产品,如银证通、离岸银行业务、网上银行业务等需要立法予以规范,这是金融创新业务顺利运作的外部法制框架。三是建立完善的创新业务法律风险内控机制。金融企业要转变观念,重新定位内部法律部门的职能,充分发挥其事前的金融风险防范、控制和化解创新业务法律风险的功能。四是尽快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为金融创新风险的有效处置建立公共安全设施。金融创新对金融发展所带来的巨大冲击不容忽视,因此必须预先建立相应的公共安全设施。这不仅有利于及早进行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因金融创新失败引致的风险苗头和风险隐患,而且可以通过有效的处置,抵消和控制金融创新的负面效应,增强社会公众对金融创新的信心。
新时期新形势下,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促进社会和谐,要求我们的政府干部不但要掌握现代管理技能,成为有能力、有魄力、有执行力、有影响力的领导者,更应深刻认识和把握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及趋势,成为具有战略管理能力的领导者。特别是当前中国经济与社会正经历着转型的阵痛,风险与机遇从未如此同时深刻地影响着中国,中国政府面临着极为严峻的竞争和挑战。作为首都政府决策咨询中心的北京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紧扣时代脉搏,面向广大政府干部培训的迫切需要推出
执政能力再造高级干部培训研修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