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时间:2010-03-18 09:50:19
来源:老账房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规定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第二条 范围
本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规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机械设备、运输设备、机电设备、马达仪表、工具、在建工程等。
第三条 会计科目列帐原则
前项固定资产,耐用年数在二年以下,不具生产性,未超过一定金额者(2000元)应以费用科目列帐,而不得以固定资产科目列帐。
第四条 管理部门
固定资产总帐由公司财务部核算管理,资产实物由资产管理部门和各使用单位负责管理,其管理及保养细则由各使用单位和部门自行制定。
(一)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在建工程由办公室负责管理。
(二)机械设备、机电设备、马达、仪表由资产管理部门与使用单位分级管理。
(三)工具由辅助材料仓库负责管理。
第五条 编号
固定资产取得后,即归管理部门管理,并会同财务部门依其类别及会计科目统驭关系,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第六条 移交
新购建资产投入使用前,需办理移交验收手续。
第七条 盘点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每年盘点一次(不含工具、马达、仪表、)。此外,应于每季从固定资产登记卡册中,每一类别至少抽点十项,盘点后应填造“盘存单”一式三份注明盈亏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报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一份送财务部门,一份报经理办公会审批。
第八条 购建手续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等固定资产于增置验收后,管理部门(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由办公室)应即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单”一式三联经签章后,送财务部门填注购置金额、耐用年限、月折旧额,第一联送管理部门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由财务部门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三联送使用部门留存。财务部门应每月与管理部门核对“固定资产登记卡”的记载事项,如有缺漏事项应即通知补正。
第九条 受赠处理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thldl.org.cn因其他公司拨入,捐赠而取得者,应填明价格,如原价无法查得或根本无原价者,得由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予以估列,并按第八条固定资产购建手续办理。
第十条 登记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等不动产取得所有权后,由办公室统一办理产权登记后,转记入“房屋、土地登记卡”,变更时亦同。
第十一条 资产移转处理
土地、房屋及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机电设备等固定资产在公司内相互拨转时应由移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移转单”一式四联会管理部门签章后,送移入部门签认(管理部门不同时,要加印一联会移入管理部门同时签认),第一联送管理部门(管理部门不同者,影印联送移入管理部门转记入“固定资产登记卡”),第二联送财务会计部门,第三联送移入部门,第四联送移出部门。其出入厂区应另填“移转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托运部门自存,第二联托运部门转送会计部门暂存凭以核对第三联,第三联至六联出厂时经守卫签注时间、车重后,第三联由守卫暂存,于翌晨转送托运部门的会计部门,经与第二联核对无误,于一日内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单位凭以核对收料;第四、五、六联由承运商随同物品出厂、入厂时经守卫签注入厂时间、车重后入厂,经点收后第四联由收料部门存查,第五、六联经守卫签注出厂时间、车重后,第五联由承运商暂存凭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由守卫暂存,于次日转送收料部门的会计部门与第三联核对。
第十二条 资产维修处理
固定资产的日常维修维护由各使用单位自行处理。如要大修,管理部门应提前编制大修计划报公司审批。因故须送厂商修复时,应依照原购销合同的有关规定办理,于送修时由管理部门开具“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一联经办部门自存,第二联送财务会计部门,第三联由门卫室暂存于次日转送会计部门,第四、五、六联交承运商运同物品出厂,第四联交收料厂商暂存供做物品回厂交货的凭证,经办部门于验收后转交会计部门核销,第五联供申请运什费,第六联由收料厂商签收并送回经办部门。
第十三条 出租或外借处理
固定资产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门应先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后按序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办理,并应制定契约,副本送财务会计部门以备核对,契约内容应包括修缮保养及税费负担、租金、运输费、归还期限、保持原状、附属设备明细等,其出入厂区应另填“料品交运单”一式六联,并依第十五条流程的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