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6年时间里已经有近100家上市公司,1000家企业和近10000名管理者成为THLDL大课堂学习型社区中的一员。

管理资讯|领导力首页 > 管理资讯 > 人力资源 > 人力资源网HR困惑:加班工资如何给?

人力资源网HR困惑:加班工资如何给?

时间:2009-11-16 11:50:58 来源:苏雅
    《劳动合同法》施行以来,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建国以来,没有一部法律像《劳动合同法》一样引起全社会的关注。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急剧上升,其中很多是由于企业规章制度不完善、不规范导致,很多企业为此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那么,如何根据劳动法完善企业制度,建立有效的劳动争议预警线,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呢?对此,人力资源网thldl.org.cn、英才网联旗下教培英才网、服装英才网联合主办了题为“‘防微杜渐’建立劳动争议预警,人力资源网HR困惑‘亡羊补牢’和谐劳动关系”的主体沙龙活动,特邀北京首安人力资源网HR服务有限公司首席讲师张弛律师与教培、服装行业HR们共同探讨这一具有代表性问题。 

    张律师介绍,劳动争议多围绕社保缴纳、加班工资、经济补偿、赔偿金、事实劳动关系、劳务派遣、无故拖欠工资、职工休假等方面,并在现场就几个热点话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如何认定加班事实? 

    一位企业HR提出疑问:劳动者仅凭电子打卡记录要求认定加班事实,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吗?“人力资源网HR困惑,此问题在日常受理的案件中比较多见,也有一定的代表性。”张律师说。同时他举了一个类似案例:一位担任维修工作的职工,由于单身,长期住在公司值班室。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准备正常结束与其劳动关系,该职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11年的加班工资共计17万元,用人单位拿不出如何界定加班事实的相应规定,无法反驳该员工的要求。 

    张律师指出,劳动者仅凭电子打卡要求认定加班事实,法律是不予支持的。加班事实应通过公司与员工共同确认的考勤记录决定出勤事实。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应保证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少休息的一天,不应视为加班。张律师同时建议此项规定用人单位要公示告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怎样支付加班工资? 

    认定加班事实后,加班工资的基数如何确定?针对此问题,张律师解释说,依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四十四条:加班工资或小时工资基数的确定,如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标准的,即使约定了以本市最低工资或低于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基数;若出现争议,仍以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执行。 

    如果事先书面约定工资中包含加班工资,公司有证据证明已支付的前提下,可以认定已支付加班工资,但折算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张律师建议,对于像服装制造等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和一些例如司机等特殊的岗位,因为工作性质关系,无法通过考勤记录计算加班工资的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采取工资中包含加班工资的方法支付加班工资。 

    张律师介绍,企业制度是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只有当规章制度的内容做到全面、具体、明确时,才可能预防劳动争议的发生;出现劳动争议后,也可以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依据,更好地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参加沙龙的人力资源网HR们纷纷表示,参加此次活动受益匪浅。希望英才网联能多多举办这样的主题沙龙,为在实际工作中遇到难题的HR们答疑解惑。

电话:400-658-1599

传真:010-62798843-20
邮箱:unitraining@tsinghua.edu.cn

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大学华业大厦3608室
邮编:100084

联系电话:400-658-1599 秦老师:18910732278(免费企业创始人班) 司老师:13370142998(资本运营企业创始人班)

Copyright 2000 - 2016 www.thldl.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THLDL大课堂 管理培训 企业培训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35889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