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区域发展战略的成长过程
时间:2010-08-19 16:26:25
来源:学术论文网
经济发展不平衡规律是客观存在的,仅控制差距扩大,促进共同富裕是可以人为的。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是世界各国长期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一现象自本世纪30年代以来首先在西方国家开始受到重视。此后,包括一些发展中国家在内的许多国家和政府,也从促进国内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角度出发,先后对本国经济的区域发展进行干预和调查。我国政府历次出台新的区域政策,力图缩小东西部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差距,充分利用生产活动在地域空间上的高度集中所产生的聚集效应,推动全国经济整体效益的提高和增强。
新中国成立后,区域发展战略就成为国家经济发展整体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先后经历了改革开放之前的区域均衡区域发展战略,以及改革开放之后的区域非均衡区域发展战略、区域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以及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回顾我国区域发展战略的演进历程,不难发现,其演进轨迹一直伴随着对区域发展目标中的效率与公平关系的不断调整,即在效率与公平的协调中逐步实现区域发展的协调
一、效率优先:区域非均衡发展战略
我国改革开放之前的区域均衡发展战略所采取的生产力空间配置西移措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控制和缩小了区域间的发展差距,但却是以降低区域资源配置效率为代价的。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我国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把效率作为经济发展的首要目标,而对区域发展战略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强调和突出了“优先发展东部地区”,于是区域均衡发展战略也就转向了分阶段、有重点、“效率优先”的区域非均衡区域发展战略。在此战略方针的指导下,国家生产力布局和投资重心大规模东移,以探索经济特区为突破口而启动了东部沿海地区的对外开放,对沿海地区实行了特殊优惠政策,大规模地进行了经济特区、开放城市和开发区的建设,东部沿海地区在国家基本建设投资中比重不断提高,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布局在向东部地区迅速推进
在整个20世纪80年代,以寻求更高区域资源配置效率和经济发展速度为目标的区域非均衡区域发展战略在我国国民经济区域发展战略中占据了支配性的地位,优先发展东部沿海地区,通过沿海地区的发展带动内地发展的思路开始成为区域非均衡区域发展战略的主导思想。1979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试办经济特区,1980年8月,则正式批准了在上述地区设立了经济特区,在这些经济特区的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和特殊的管理体制。1983年10月,国务院决定在海南实行某些经济特区的政策,并在1988年4月批准设立了海南经济特区。
“六五”计划提出,要在“广东、福建继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外,要给上海、天津等沿海城市以更多的自主权,使他们能够利用自己的优势,在引进和消化技术、利用外资、改造老企业和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七五”期间,全国区域经济发展自东向西划分成为三大地带并按照东部、中部和西部进行区域划分并提出开发顺序,充分体现了效率优先、区域非均衡发展的战略思想。1988年9月,邓小平提出“两个大局”理论,其中第一个大局即“沿海地区要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事关大局的问题。
二、兼顾公平:区域非均衡协调发展战略
20世纪90年代初,由于区域发展差距的逐渐扩大,其负面影响也越来越显著,国家也相应开始调整区域发展战略,由区域非均衡区域发展战略转向区域非均衡协调区域发展战略。1991年的《“八五”计划纲要》首次提出了区域协调发展的思想,并指出,“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和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是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极为主要的问题”;“正确处理全国经济发展与地区经济发展之间以及地区经济之间的关系,不仅关系到各种优势的发挥和经济的合理发展,而且也关系到国家的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今后十年,要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利益兼顾、共同富裕的原则,逐步实现生产力的合理布局”。1992年之后,“兼顾公平”成为区域发展战略的目标取向,特别是在1993年11月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就明确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为此,国家逐步加快了中西部地区对外开放的步伐,并相继开放了一批沿边城市、长江沿岸城市和内陆省会城市等,实行沿海开放城市政策,进而形成了沿海、沿边、沿江和内陆省会省市相结合的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对外开放格局。如,1992年3月,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13个边境城市;1992年6月,又进一步开放了乌鲁木齐、南宁、昆明、哈尔滨、长春、呼和浩特6个边境省会城市和一个沿海省会城市石家庄,接着又开放了太原、合肥、南昌、郑州、长沙、成都等11个内陆省会城市:同年,开放了重庆、岳阳、武汉、九江、芜湖等5个长江沿岸城市。
虽然《“八五”计划纲要》明确提出了要增进区域协调发展,但由于相关的体制改革及政策措施的滞后,我国区域发展差距在“八五”期间并没能够得到有效遏制,反而进一步扩大。于是,1996年的《“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强调要“坚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从‘九五’开始,要更加重视支持内地的发展,实施有利于缓解差距扩大趋势的政策,并逐步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朝着缩小差距的方向努力”;“引导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形成若干各具特色的经济区域,促进全国经济布局合理化,是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条件,也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方面”;“要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分工合作、协调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全国经济发展与地区经济发展的关系,正确处理建立区域经济与发挥各省区市积极性的关系,正确处理地区与地区之间的关系”。国家从“九五”开始逐渐增加了对中西部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的投资。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布来看,中西部地区固定资产比重虽然在1991-1995年期间仍在不断下降,而1996-2000年则呈现出逐年上升的态势这表明中西部地区正在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重点,此举将给中西部发展注入生机,而为缩小东西差距带来希望。但同时也应看到,东部地区经过十多年的积累,已经形成了较强的自我发展能力,其仍将继续保持着较快的经济增长速度;中西部地区则由于基础设施和融资环境较差,市场发育不成熟,人口素质低,其经济增长潜力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开发之后才能充分发挥。因此,在一定时间内,东西部地区的发展差距将仍会继续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