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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中国私募基金的风险

时间:2011-02-19 10:50:44 来源:互联网

  一直以来,私募基金往往都被视为是处于监管的空白地带或者灰色地带,虽然已经有运作比较规范的信托模式,但其他大量的以委托理财等形式存在的私募基金仍然处于灰色地带,鱼龙混杂,良莠不齐。

  (一)选题背景与目的

  私募基金一直是中国资本市场上的一个“神秘行者”,也被称为有钱人的“游戏”、富人们的“乐园”,它有自己的运行圈子和规则,且行事诡异、风格多变,在享受高利润的同时,担负着高风险、高压力,可谓集胆识与智慧于一体,每一天都充满着刺激和挑战。目前我国对私募基金尚未有明确的法律和约束规范,甚至其存在的合法性尚存争议。事实上,大量的私募基金早已存在,而且具有相当规模,并已成为资本市场中不容忽视的力量,作为一支影响巨大的暗流,已经在资本市场发挥着作用。但是我国目前私募基金的表现形式混乱,操作规范不明,风险防范规则也无章可循,显然如果不为这支巨大的资本力量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确立合法的地位,私募基金很难走上健康持续发展的道路,这样不仅不利于私募基金本身的发展,还会对投资者利益,甚至整个资本市场的健康和稳定造成极大的冲击。本文试图从研究私募基金的风险出发,寻找控制私募基金风险的对策,以此来促进我国私募基金的健康发展。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在国外,私募基金可以归属于对冲基金的范畴,在国内较有影响力的有关私募基金国外译著有威廉.J?克里兰的《对冲基金投资指南》;斯特凡诺?拉维尼奥的《对冲基金手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斯图亚特?A?麦克奎瑞的《对冲基金》。而关于私募基金的风险研究,国外学者主要侧重于私募基金的道德风险研究,以及由此产生的委托代理理论的研究。委托代理关系起源于“专业化”(specialization)的存在。当存在“专业化”时,就可能出现一种关系,在这种关系中,代理人由于相对优势而代表委托人行动(HartandHolmstrom,1987)。现代意义的委托代理的概念最早是由罗斯提出的:“如果当事人双方,其中代理人一方代表委托人一方的利益行使某些决策权,则代理关系就随之产生了。”委托代理理论从不同于传统微观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企业内部、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它在解释一些组织现象时,优于一般的微观经济学。莫里斯(1974)提出,由霍姆斯特姆进一步解释了在非对称信息情况下,最优分担原则应满足莫里斯——霍姆斯特姆条件(Mirrlees---Holmstromcondition)。即当信息不对称时,委托人不能观测到代理人的行为,只能观测到相关变量,这些变量由代理人的行动和其它外生的随机因素共同决定。因而,委托人不能使用“强制合同”(forcingcontract)来迫使代理人选择委托人希望的行动,激励兼容约束是起作用的。于是委托人的问题是选择满足代理人参与约束和激励兼容约束的激励合同以最大化自己的期望效用。

  私募基金thldl.org.cn从产生起就开始引起了各方的广泛关注,经济学界、法学界从各自角度出发,对私募基金的名称、概念、概念的内涵和外延、运作方式、风险控制、正负作用、优劣势以及合法性问题进行了持续、广泛、深入的探讨。归结起来,国内外研究私募基金的方向,主要是为三个方面;第一,从宏观制度层面进行研究,着重考虑其对资本市场、金融市场及整个经济体系的影响;第二,从投资方式这个层面进行研究,着重考虑私募基金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治理机制;第三,从金融工具这个层面进行研究,着重于投资技术分析和投资风险度量。夏斌、陈道富(2002)《中国私募基金报告》首次较全面、系统地对中国私募基金的现状进行调查研究,对其产生的因素,行为模式及私募基金的影响进行阐述,并针对我国私募基金的特殊性进行分析。殷洁(2004)讨论了私募基金的合法化问题,认为私募基金具有高风险,建议运用投资组合管理,实行基金托管制度,强化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忠诚义务,建立适度的监管制度,根据《信托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以协议或章程等形式明确当事人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开展投资活动。赵蓉彬(2005)将中国私募基金的风险征划分为本文将外部环境造成的宏观风险和经营主体造成的微观风险。洪渊(2007)研究了在中国加入WTO满5年,证券市场面临全面对外开放的条件下,如何规避私募基金自身的风险,发挥其对市场的积极作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2007年中国(首届)私募基金高峰会上沈宏山从法律角度分析我国私募基金的组织方式,指出目前最合适的组织方式应为公司制。

  (三)研究方法等

  在查阅了这么多文献后,本人受到不小启发。本人从私募基金的风险研究这个角度出发,分析私募基金风险的一般情况以及私募基金我国的特殊风险,并从私募基金的外部监管、合法化和内部控制三个主要角度来写风险控制的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如下:

  一、我国私募基金运营概况

  二、我国私募基金的风险分析

  三、我国私募基金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四、我国私募基金的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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