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态旅游管理实践中关键生态旅游认证
时间:2011-04-01 09:50:43
来源:互联网
一、生态旅游的标准
“生态旅游”(ecotourism)一词最早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特别顾问、墨西哥生态学家谢贝洛斯·拉斯喀瑞(ceballous-Lascurain)提出,[1]目前的生态旅游定义不下百余条,虽然对生态旅游的精确含义还缺乏一致的见解,但研究这些定义我们可以发现它们还是具有一些共同点,就是关于检验生态旅游的标准得到了基本的认同。生态旅游管理应该有如下标准:
1.生态旅游是一种旅游方式
生态旅游是一种旅游方式,不是一种经营管理方法、旅游管理理念或原则。生态旅游由于具体的旅游目的、方式等不同而有别于其它旅游方式,但仍然是一种旅游方式,它具有普通旅游产品所具有的共性。
2.生态旅游以自然为主要对象
从各种定义中,所有生态系统定义都涉及了自然环境。生态旅游(ecotourism)其前缀“eco(生态)”通常源自“生态学”或“生态系统”的含义,这些定义,往往都提及了生态旅游应是以“自然为基础的”,但也包涵了与自然环境相联系的文化因素,这是因为一方面世界上几乎不存在完全不被侵蚀的自然环境,总是或多或少地承载着许多人类“文明”侵入痕迹,我们要想区分开一个环境中“文化因素”与“自然因素”是相当困难的。另一方面,在自然环境中综合了文化因素,将更有助于向生态旅游者提供更全面、更真实的体验,更好地理解自然和文化唇齿相依的人类生存环境,从而给生态旅游者以更好的环保与可持续发展教育。当然,生态旅游中的文化因素往往居于次要地位。
3.生态旅游以可持续发展为前提
所有的生态旅游必须是可持续性的,这一观点源于布兰特夫人(Brundtland)的报告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即:“满足人类当前需要的发展不应剥夺后代满足他们自身需要的能力。”生态旅游注重环境保护和旅游管理,强调保护当地资源,特别是保护生物的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维持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包括对旅游企业在技术和旅游管理方面的专向性要求,也包括旅游者的行为有利于维护并促进旅游环境的生态平衡。
4.旅游管理中生态旅游以“教育性”为核心内容
生态旅游是一种感受自然过程中接受教育的旅游活动,生态旅游的定义通常包括教育、学习或欣赏因素。[1]人们在欣赏生态资源及与自然密切相关联的文化资源,感受大自然恩赐,乃至体验自然环境变化的过程中,进一步认识到大自然是生命的源泉和人类发展的基础,从而学会热爱自然、尊重自然,增强保护自然的意识和责任感,自觉接受自然知识、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教育,提高公众保护自然的意识。
二、生态旅游认证的紧迫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