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业管理发展的现状及前景
时间:2011-07-22 15:33:24
来源:网易博客
我国是一个和平的社会主义国家,正处于人口多,经济发展中。今后,农村趋向社会化,给城市带来一定的压力,而物业管理则就此将人口居住生活趋向社区化,从而缓解对城市的压力,而且还能规范化城市,有利城市发展,最终促进经济发展。而目前物业管理是刚起步的行业,正在成长。成熟的物业还需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里,物业还需要摸索,中间来完善物业,以实现为社会作出贡献的物业价值观。因此,物业管理发展前景是不可估量的!
一、物业管理目前存在问题及分析
由于物业管理在我国还是一个刚起步的行业,所以不可避免存在一系列问题阻碍起物业管理发展。
(一)、物业管理架构不完善、不科学
目前,我国物业管理存在的首要问题是架构不完善、不科学,体制需进一步理顺和重新构建。例如郑州市近年来已竣工的住宅小区中,物业管理有三种基本形式:一是政府房地产管理的,二是房地产开发商管理的,三是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这三种物业管理模式大约各占1/3,而且其中不少物业管理往往是局部的或单一的。一些物业管理企业忽视自身建设,把物业管理看成只是收费服务和简单生产活动,对物业管理发展thldl.org.cn和专业管理水平提高,一无规划,二无措施,三更谈不上科学,没有明确管理目标责任制,企业既无压力有无动力,管理不计成本,年终无核算,对该制定哪些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心中无数。如果我们不利用科学的方法完善物业管理架构,还照以前那种亲情加友情的传统管理方式,待公司规模大了,即使解决了专业化问题,管理也过不了关。
(二)、物业管理法制不健全
物业管理法规是物业管理有序运作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到目前为止,我国物业管理法律还没有形成完整系统的体系,已经颁布和执行的主要是国务院所属部委及县以上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条例、规定、办法、标准、章程、通知、命令等,高层次的法律法规少,操作性强的法律条文少,这给依法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纠纷带来了困难。因此,建立完整、科学的物业管理法律体系已成为物业管理工作中的当务之急。
(三)、物业管理企业制度不健全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深刻而有力地证实了制度在物业管理发展中的地位。而目前,我国物业管理处于起步阶段,企业对员工奖惩制度、企业合约制度及权责制度等还都欠佳,阻碍了物业管理发展。为了让物业企业健康发展,应尽快完善物业企业制度。
在补充物业企业制度的同时,还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加快物业管理发展。现代企业制度具有三方面的要素:第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第二,契约为前提的法制操作机制;第三,机会均等的市场原则。其中,第三点“机会均等原则”对我国来说是死穴,是几乎不可逾越的鸿沟。
(四)、部分物业管理企业忽视企业文化
没有文化的企业是没有希望的企业,特别是在全球化经济竞争时代。没有钱固然是万万不能的,但没有文化和品格更是万万不能的。因此物业管理企业也不例外,而目前大部分物业企业忽视了这一点,不过这也不足以为奇,毕竟我过物业行业刚起步,还未注意到这方面。只要能理解企业文化对物业管理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之后,把握机会,利用企业文化,相信今后物业管理发展会更快速!
(五)、对物业行业认识上的几点误区
1、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不是“主仆”关系
一些人对物业管理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有的认为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还有的甚至认为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是“主人”与“仆人”的关系。这些误解导致物业管理工作难以开展。其实,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物业管理企业受托对物业实施管理,为业主和使用人提供服务,他们之间是平等的合同约定关系,有着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并且权利和义务均是对等的。
2、物业管理企业不是无偿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运作与发展是靠资金来实现的,如果没有资金来源,物业管理发展不下去的,而发展物业的资金正是物业管理有偿服务的结晶。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若业主享有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服务的权利,就应承担提供服务报酬的义务;若物业管理企业享有业主提供服务报酬的权利,也同样具有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义务。然而,不少人习惯于过去住房的福利型政策,对物业管理“谁受益,谁付款”原则不理解,甚至持抵触态度,拒交管理服务费。
3、物业管理企业不是水电供应商
因种种原因,物业管理企业一直为水电等公用事业部门充当“克隆人”,无偿向业主代收水电费用,甚至承担因业主、使用人拒交水电费而带来的经济风险,导致物业管理企业“赔了夫人又折兵”。水电等公用事业部门往往拿着委托收缴费用的合同要求物业管理企业签署。而这所谓的“合同”只有物业管理企业代收水电部门收费的职责,却找不到物业管理企业从中应有的权益。为此,前段时间郑州市物业管理企业联合罢收,引起众人及市领导的重视。这也是物业管理企业维护自身权益和寻求发展强烈愿望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