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的发展历程
时间:2011-08-04 15:05:17
来源:考试大
职业安全生产管理是一个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问题,对此世界各国都具有一些共同的规律和属性。在职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方面,由于各个国家政治制度、经济体制和发展历史的不同,其职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也存在一些差异。但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和全球化的趋势和发展,各个国家的职业安全生产管理产生了相互的影响和渗透的趋向。在职业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方面,世界很多国家推行的是“三方原则”的管理体制或模式。即:国家-雇主-雇员三方利益协调的原则。这一原则必然建立起国家为社会和整体的利益,通过立法、执法、监督的手段来实现;行业代表雇主或企业的利益,通过协调、综合管理来实现;工会代表员工的利益,通过监督手段来实现的相互督促、牵制和协调、配合的机制。
在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法规,治理事故隐患,降低伤亡事故的有效手段。50多年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从无到有,不断发展完善。在新中国成立的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中就提出了人民政府“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的安全和卫生设备”。1950年5月,政务院批准的《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试行组织条例》和《省、市劳动局暂行组织通则》规定:“各级劳动部门自建立伊始,即担负起监督、指导各产业部门和工矿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任务”。1956年5月,中共中央批示:“劳动部门必须早日制定必要的法规制度,同时迅速将国家监督机构建立起来,对各产业部门及其所属企业劳动保护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同年5月25日,国务院在发布“三大规程”的决议中指出:“各级劳动部门必须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
1979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原国家劳动总局会同有关部门,从伤亡事故和职业病最严重的采掘工业入手,研究加强安全立法和国家监督问题。1979年5月,原国家劳动总局召开全国劳动保护座谈会,重新肯定加强安全生产立法和建立安全生产监督制度的重要性和迫切性。1982年2月,国务院发布《矿山安全条例》、《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暂行条例》,宣布在各级劳动部门设立矿山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机构,同时,相应设立了安全生产监督机构,以执行安全生产国家监督制度。1983年5月,国务院批转原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安全监督工作的报告》,指出:“劳动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监督制度,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充实安全监督干部,监督检查生产部门和企业对各项安全法规的执行情况,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从而,全面确立了安全生产国家监督制度。即确定了我国安全生产工作中实行“安全监察、行政管理和群众(工会)监督”相结合的工作体制。并称为安全生产管理thldl.org.cn的“三结合”体制。“三结合”体制的建立,明确了国家监察体制、行政管理体制和群众监督体制三者的权限、职责、任务及其相互关系,使三者从不同的层次、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方向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协调一致地实现安全生产的共同目的。可以说,“三结合”的体制在推动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