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管理的改革方向
时间:2011-09-20 15:14:12
来源:东东论文网
政府投资项目是一个在我国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的概念。建国初期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几乎所有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都有各级政府投资、建设。现如今虽然我国已经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但政府投资项目所占的比重仍然是相当大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仍然是政府工作的重点。
一、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管理模式的现状
目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方式主要采用以项目法人为业主的建设监理制和项目总承包方式。但项目法人责任制在实践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现在政府投资项目由项目法人负责实施,而项目法人通常是一次性业主,缺少工程建设的专业经验。这种将工程项目的建设与其使用管理合二为一,由分散的一次性项目法人负责的体制,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和工程建设管理的连续性,不仅不利于工程建设水平的提高,而且政府管理部门难以实施有效的监督,致使许多业主行为不规范。另外,目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的业主还没有明确界定,到底应该是由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工程管理部门,还应该是财政部门来充当政府投资项目的业主,现在还存在争议。这种现象导致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工程管理混乱,工程质量低劣、腐败滋生、建筑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
对于以上出现的问题,建设部在考察了国外先进国家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方式后曾提出以下建议:“不论中央政府投资的工程,还是地方政府投资的工程,工程项目的所有单位或使用单位不直接参加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分别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设置的一个部门统一管理的若干机构,从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委托、施工发包,到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的集中管理。这些机构是常设的,是非盈利性的组织,其行为接受计划、财政、审计、监察等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在确定政府投资项目业主时,应将政府投资项目分为盈利性项目和非盈利性(公益性)项目。盈利性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方式可以以项目法人为业主,项目法人在投资利益的驱动下自然会选择适当的建设方式,组织好项目的建设。对于非盈利性(公益性)的政府投资项目,我们建议应该在政府机构中专门设置项目工程管理部门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的业主,由这个“政府业主”来组织项目的建设,直接进行项目工程管理。
二、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管理的改革方向
1、进行机构改革并重新设定职能
从我们对我国台湾、香港地区以及日本、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研究可以看出,对于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职能划分,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有其不同的特点,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我们认为目前最为可行的是仿照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管理thldl.org.cn模式的改革思路,在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内增设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管理专门机构。
2、建立以可持续发展观为基础的政府投资项目评价指标体系
该体系应该由经济效益评价指标、生态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三大体系构成。
3、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经过十几年的推行与实践,已经积累了丰富经验,一套适合于国情的招标投标管理体制已基本形成。今后我国政府将进一步的完善市场经济机制,完善招标投标管理法规,依法管理,最终建立起完善的,有中国特色的又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招标投标制度。
4、推行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价格形成机制
现在建筑市场广泛实行的以工程造价行政管理部门公布的统一定额为导向、以预先设定的标底为基准来确定工程价格的做法由于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在实践中引起了种种问题,非常迫切地需要改革,建立一套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价格形成机制。
具体来讲就是:1)在决策阶段,参考历史资料来初步确定工程造价,作为财政预算及项目设计的重要基准;2)在设计阶段,推行限额设计及价值工程,保证项目在实现预定目标的前提下的设计投资不超过决策阶段的估算;3)在招投标阶段,推行以工程量清单报价、无标底评标、合理最低价中标为主的招投标模式,保证得到一个合理的合同价格;4)在施工阶段,强化合同管理,通过适当的结算和支付手段保证政府投资项目支出的最终控制。